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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5-17 20:00:26
国学经典精译:世说新语·东方朔巧救乳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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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:翻译共分四行:
1.原文;2.逐字直译;
3.意译,力求符合现代汉语表达习惯;
4.重点字词或知识点的说明(必要时)。
大概是拜迅哥儿所洗脑罢,我每次看到东方朔,就想起“怪哉”这虫——困扰了迅哥儿多年,也困扰了我多年。这个故事版本不一,其中一种原载于南梁殷芸编纂的《小说》,但原著早佚,如今只能看到《太平广记》中的辑录:
汉武帝幸甘泉,驰道中有虫,赤色,头、牙、齿、耳、鼻尽具,观者莫识。帝乃使东方朔视之,还对曰:“此虫名怪哉,昔时拘系无辜,众庶愁怨,咸仰首叹曰:怪哉怪哉。盖感动上天,愤所生也,故名怪哉。此地必秦之狱处。”即按地图,信如其言。上又曰:“何以去虫?”朔曰:“凡忧者,得酒而解,以酒灌之当消。”于是使人取虫置酒中,须臾糜散。——《太平广记·卷四百七十三·昆虫一》
【大意】汉武帝来到甘泉,见高速公路上有虫子拦路,全身赤红,头面五官齐备,和人一样,没人认识。武帝就让号称“大汉小百度”的东方朔前去辨认,东方朔回报道:“这虫虫名叫‘怪哉’,当年秦朝拘捕无辜百姓,天下黎民都向天呼唤:怪哉、怪哉。愁怨之气感动了上天,上天将这怨愤之气化成了这种虫虫,就称作‘怪哉’。这里一定是当年秦代监狱所在。”武帝就命人查看地图,果然如此。武帝又问:“那这虫虫怎么驱除?”东方朔说:“所谓举酒消愁,愁怨之气化生的虫虫,用酒可以消除。”于是派人捉来虫虫,放在酒中,果然不一会儿就消散了。
《太平御览·地部·卷十八》中的记载则较为简略,虫子模样不详,只有颜色;对虫虫的处理也略有不同:
《郡国志》曰:雍州咸阳县北十五里长平坂,汉武帝幸甘泉,驰道有虫覆地,赤如生肝。问东方朔,朔曰:"秦狱地冤气也。臣闻酒能消愁。"以酒浇之,果销矣。
前者捕虫入酒,让人觉得虫子不大,必然是小于普通的酒器才能随随便便“置酒中”。后者以酒浇虫,则虫子可大可小,模糊难明。
若按前者说法,虫子也不会太小,至少要让肉眼可看清五官。按理说一般的昆虫自然也有头、牙、齿、耳、鼻,如果“怪哉”的五官和普通虫子差不多,似乎也没必要专门描述,所以它的五官样貌应该是和人差不多——这也符合“人类冤气所化”的设定。
图见百度百科“怪哉(神话传说)”词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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